安心就學與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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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結果

※程序五:核報教育部審查家庭總所得並補繳相關切結書及證明文件

◎資格說明

112學年度審查 111年度 家庭總所得(第2學期起實施教育部放寬申貸新方案)
家庭年收入 申貸條件
120萬元以下(甲類) ⚫可申貸,就學期間學生免付利息。
120萬元~148萬元(乙類)

⚫學生無兄弟姊妹及子女:不可申貸
⚫學生有另1名兄弟姊妹或子女:
可申貸,就學期間學生免付利息。

超過148萬元(丙/丁類)

⚫學生無兄弟姊妹及子女:不可申貸
⚫學生有另1名兄弟姊妹或子女:可申貸,就學期間需自行負擔全息。(丙類)
⚫學生有另2名兄弟姊妹或子女:可申貸,就學期間學生免付利息。(丁類)

⚫定義說明:
1.兄弟姊妹或子女須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在學具正式學籍之學生
2.「已成年」及「未成年」定義:本學期:自出生之日起算至2月29日當天滿18歲者,為「已成年」;未滿18歲者,為「未成年」。

家庭情境範例links

對照表
  學生+兄弟姊妹或子女數
家庭年收入 共1名(只有學生本人) 共2名 共3名
120萬元以下 (甲類)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120萬元~148萬元 (乙類) 不可申貸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超過148萬元 不可申貸 可申貸(學生自付利息) (丙類) 可申貸(免息) (丁類)

◎補件資料

新方案
第2學期
審查結果 名單(含進修學制)links
續貸補件資料
乙類
  • 乙類續貸同意書(最新)links
  •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全戶定義為父母雙方、學生本人及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具學籍之子女或兄弟姊妹,兄弟姊妹於不同戶籍仍需提供。)
  • 學生本人已成年在學且具正式學籍之子女或兄弟姐妹之學籍資料。
    (已加蓋112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章戳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本(112-2)學期在學證明)
丙類
(學生自付利息)
/丁類
  • 丙丁類續貸同意書(最新)links
  •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全戶定義為父母雙方、學生本人及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具學籍之子女或兄弟姊妹,兄弟姊妹於不同戶籍仍需提供。)
  • 學生本人另1名或另2名已成年在學且具正式學籍之子女或兄弟姐妹之學籍資料。
    (已加蓋112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章戳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本(112-2)學期在學證明)。
補件時程

113年4月8日(一)~113年4月17日(三)

備註:
  1. 未於補件時程內補交有效證明文件者,視同註銷當學期就學貸款申請。學貸註銷後請同學於一週內補繳當學期學雜費及已先行墊支金額。
  2. 台灣銀行就學貸款年利率為 1.65 % (1120329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