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5 08:23:29
【競賽活動訊息(課指組)】【轉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米倉劇場場地合作計畫」

一、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為加強與音樂、戲劇、舞蹈等相關表演藝術團隊合作以 活用桃園米倉劇場場地空間,營造並建立自身特色及提升市內多元展演能量,特訂定旨揭要點。

二、本計畫預計於112118日起至128日,辦理113年度第二次徵件 ,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申請資格:合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不包括政府機關、政 黨、公司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各級學校、依民法規 定有行為能力之表演工作者。

()申請項目:

1、音樂、戲劇、舞蹈等表演藝術活動。

2、表演藝術教育推廣活動。

3、其他經本局同意之文化藝術相關活動。

4、桃園市政府其他單位辦理並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同意之活動。

()申請檔期:113124日至113630日。

()申請空間:米倉劇場B 棟小劇場、C 棟小型工作空間。

()餘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官網:https://reurl.cc/KMDe0m

附加檔案 - postfile_159941.pdf
張貼資訊 - 郭懿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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