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本學期學號開頭105~111服務教育修課者
第二次(最後一次)服務教育課程系統開放時間為6/8(8:00)~6/12(23:55)
請同學自行上應用資訊系統確認課程是否通過
並於6/12前補傳尚未上傳或修正被退回的證明與心得(心得因抄襲或使用文字產生器不通過則不得再次修改)
6/8(8:00)~6/12為本學期最後一次開放系統,如錯過上傳,視同放棄審核,本學期不予通過,不接受任何理由要求再次審核,且不得轉至其他學期認列
請注意:
1.完成證明請勿做任何偽造,且上傳時請務必“送審”,才算上傳成功,如沒有送審,視同放棄審核,本學期不予通過,不接受任何理由要求再次審核,且不得轉至其他學期認列
2.單元(一)基礎認知講座:12小時
(1)請觀看學務處網站公告之“指定課程清單”達時數標準並上傳學習證明至應用資訊系統。
(2)修習服務教育(一)者,不得觀看服務教育(二)之指定清單;修習服務教育(二)者,不得觀看服務教育(一)之指定清單〈如觀看錯誤清單(修習服教一但觀看服教二清單/修習服教二但觀看服教一清單)將退回觀看證明,須於期限內全數重新觀看補傳〉
(3)上傳完成證明時請務必將學習紀錄的檔名改為英文或數字(不得為中文,否則上傳後無法正常開啟檔案,將無法審核)
3.單元(二)公共服務:16小時
(1)本學期校內公共服務申請已截止,恕不接受任何理由補單或事後申請,不認證事後申請的時數
(2)協助畢業典禮(已完成時數)者、5/22前已達時數標準但未上傳完成證明者,請於第二次(最後一次)系統開放期間上傳完成證明並送出審核,逾期不候,如錯過上傳時間,不接受任何理由要求認可時數,且不得轉至其他學期認列
(3)5/22前未達時數標準者、協助畢業典禮但未完成時數者,5/22後不得要求繳交服教單與補作,時數未達標準則本學期將不予通過,且不得保留或轉移時數至其他學期
(例1:本學期僅施作8小時故而不通過課程,未來重修時則不得延用此8小時,而需全數重新施作)
(例2:本學期16小時服教單忘記上傳或上傳時被退回而未修正導致未通過課程,未來重修時則不得延用此16小時,而需全數重新施作)
4.單元(三)
(1)心得內容請勿抄襲他人或網路文章字句、請勿使用任何文字產生器,抄襲者與使用文字產生器者本學期不通過,不得再次修改心得
(2)心得內容請與服務教育課程有關,切勿離題
5.單元(一)、(二)皆完成,才會審核單元(三)之心得,若單元(一)或(二)沒有完成,視同放棄審核心得,本學期不予通過
以上內容如有相關問題,請至行政大樓一樓服務教育組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