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緩徵」及「儘後召集第2款」申請時間: 請於113年9月20日(五)前,依下列說明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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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項目 | 申請資格 | 申請書填寫路徑 | 上傳資料 |
緩徵 | 未服兵役之役男 | 學校首頁→在校學生→ 應用資訊系統→登入→新生入生基本資料填寫→ 役男「緩徵」申請/「儘後召集第2款」申請→ 役男緩徵申請→儲存送出 |
身分證正反面 |
免(禁)役 | 免(禁)役證明 | ||
儘後召集第2款 | 已服完兵役退伍者 (含替代役) |
學校首頁→在校學生→ 應用資訊系統→登入→新生入生基本資料填寫→ 役男「緩徵」申請/「儘後召集第2款」申請→ 「儘後召集第2款」申請→儲存送出 |
1.身分證正、反面 2.退伍令、結訓令、補充兵證明 (三項擇一) |
現役軍人 | 軍人身分證正、反面 | ||
※注意事項: 應辦理「緩徵」或「儘後召集第2款」申請之學生,因逾期未上傳申請資料,致無法辦理者,其後續衍生之兵役問題(如仍需接受徵集或勤、教召…等)由學生自行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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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名單: 1.儘後召集第2款(含延長修業年限)學生核准名冊 2.申請緩徵(含延長修業年限)學生核准名冊 |
校本部生活輔導組 綜合教學大樓一樓
電話:07-6577711 分機: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