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助學金申請對象,本次特別擴大開放予「1-4年級學生」申請。
二、本校提供經濟弱勢學生每月6,000元之生活助學金(包含多元生理用品經費補助)。
三、申請期程:
9月9日至9月16日止,相關申請資料,請學生本人親繳至業辦單位,逾期不予受理,繳交資料不完整者,亦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四、生活助學金申請資格:需同時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始得申請。
(一)112年度家庭年所得新台幣90萬元以下且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新生及本學期轉入之學生免計成績)。
(二)具有本校學籍之在學學生。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四)25歲以下,且非進修學制、學分班、遠距教學或僅於夜間、假日上課者。
(五)未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就學生活補助)、原住民學生工讀助學金、原住民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等政府提供同屬生活費性質之補助者。
五、檢附文件(相關繳交資料注意事項,詳如申請表說明):
(一)生活助學金申請表(含個人資料授權使用同意書)
(二)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須包含之對象,詳如申請表說明)
(三)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請至各縣市國稅局或稽徵所申請,須包含之對象,詳如申請表說明)
(四)優惠儲蓄存款存摺之封面與完整內頁(須繳交之對象,詳如申請表說明)。
(五)112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新生及本學期轉入之學生免計成績)。
(六)學生家庭現況困難之相關證明文件(若無家庭現況困難情形,則免附相關證明文件)
(七)學生學習成效資訊整合儀表板-履歷表【填寫規範,詳如申請表說明,系統操作疑問,請洽教發中心,聯絡電話:07-657-7711分機2145】
六、生活助學金辦理方式: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金額及本校年度預算規劃,本(113)學年度本梯次補助名額預計約26名。
(二)符合申請資格者,經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核,以家庭年收入較低,或學生家庭現況困難者優先核給。
(三)為培養弱勢學生獨立自主精神,領取生活助學金之學生,可獲補助8個月(113年11月-114年6月,無包含寒暑假),各月須執行生活服務學習時數(每週8小時且每月30 小時為限)。
(四)申獲本助學金者,可另享有「大專校院獎助生團體保險」。
七、本助學金審核通過名單,將公告於學生事務處網頁,請自行上網查詢或留意本校email通知。
八、本助學金實施辦法及申請表,可至以下網頁查詢:
https://www.isu.edu.tw/newsite/showpage.php?dept_mno=802&dept_id=15&page_id=4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