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113)學年度生活助學金,預計可補助106名弱勢學生,其中80名配置予本案(2-4年級)弱勢學生申請,其餘26名配置予1年級弱勢學生,(預計113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後,另行開放本校1年級新生申請相關事宜)。
二、本學年生活助學金通過名單(第1梯次,含備取生),詳如以下網頁公告:
https://www.isu.edu.tw/newsite/showpage.php?dept_mno=802&dept_id=15&page_id=46525
三、本學年度各生活助學金學生之服務單位,將由各服務單位於上述通過名單中,自行通知及遴選後,再向本組核備該單位選任之生活助學金學生名單,始確認每位生活助學金學生服務單位。
四、請本案通過學生,務必留意服務單位於08/20-08/21間,透由電話及學校email信箱之聯繫通知。
五、本次申請通過學生務必參加以下工作說明會,本助學金相關注意事項,將於說明會宣佈,事關各位學生權益,請務必參加,無故缺席者,將列計嚴重缺失並影響助學金申請:
(一)日期及時間:09/25(三)14:30-15:20
(二)地點:
【本部校區】科技大樓4樓3401教室(本部校區學生參加);
【醫學院校區】教學大樓A棟A0102教室(醫學院校區學生參加)。
六、申請通過同學,於本學期09/07起,可進行服務,請先與「服務單位指導員」聯繫排班時間,再進行服務,其餘服務時數注意事項如下:
(一)每月共需服務30小時,且每週以8小時為上限;
(二)申領本助學金之學生,每月須進行服務學習,並於該月底由服務單位進行單月評估,若經服務單位反應,工作態度不佳、配合度低..等之服務學習整體表現不佳情況,經本組查證屬實,視情節輕重情形,嚴重者,立即取消下月助學金申領資格,另由備取生遞補,輕微者,則列入次年申請之審查考量,另,服務單位之考核評量結果,亦列入次年核發生活助學金之審核參考。
七、服務期程:113年9月-114年6月(不含寒、暑假)。
八、每月服務時數計算區間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例如:11月份服務時數計算為 10/26至11/25。
九、服務時數簽到、簽退注意事項:
(一)服務日當天於「助學工讀及臨時工資管理系統 ( https://ap1.isu.edu.tw/pw/ )」簽到退。
(二)須由申請通過學生本人上網簽到退,不可由他人代簽或代替他人簽到退。
(三)簽到退之服務時數最小計算單位為0.5小時。
(四)忘記簽到退時,須儘速通知服務單位指導員,以進行系統紀錄補登,始可計入服務時數。
十、受補助學生請繳交學生本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至所屬服務單位,以利每月生活助學金發放。
十一、其餘相關事項細節,依各所屬服務單位規定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