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9 09:43:48
【公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辦理「醫師懲戒委員會」委員遴聘作業,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醫師法第25條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局醫師懲戒委員會委員任期為2年,現任委員任期至1111231日屆滿,新任委員任期擬訂於11211日至1131231日止。
三、本次推薦遴選委員建請社團法人高雄市醫師公會、社團法人高雄縣醫師公會、社團法人高雄市牙醫師公會分別推薦3名不具民意代表身分之醫學專家學者;高雄市中醫師公會、大高雄中醫師公會,分別推薦2名不具民意代表身分之醫學專家學者;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推薦2名;高雄醫學大學、國立高雄大學、義守大學及輔英科技大學分別推薦2名具醫學倫理及醫學法律背景代表;社團法人高雄律師公會推薦5位代表,供本局辦理後續遴聘作業。
四、各單位推薦名單如2名以上者,須任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供本局遴聘。
五、檢附回復單,惠請貴單位於112113日(五)前將回復單回傳(傳真:724-2966)承辦人:楊博順或以電子郵件(cd091105@kcg.gov.tw)回傳,俾利辦理後續遴聘作業。 

 

附加檔案 - .
張貼資訊 - 任昱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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