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訓

2022-07-13 09:02:33

[課程]待業者職前訓練~全方位財稅會計人員養成班


【課程名稱】 全方位財稅會計人員養成班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上課地點】 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 號7樓
高雄市大樹區學城路一段1 號
【上課教室】 開課日公告。
【招收人數】 正取30名
【報名截止】 即日起至111.09.12下午1559時。
【開課日期】 111.09.21
【結束日期】 111.11.22
【上課時數】 250小時。
【上課時段】 週一至週五 08:00~17:00
【費用說明】 (一)一般國民失業者自行負擔「個人訓練費用」之20%(4,733元)
(二)免負擔費用對象: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及非自願)失業者、2.獨力負擔家計失業者、3.中高齡失業者、4.身心障礙失業者、5.原住民失業者、6.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7.長期失業者、8.二度就業婦女之失業者、9.更生受保護人之失業者、10.新住民之失業者或其他身份失業者(請洽承訓單位)。
符合「免繳自行負擔費用資格條件」之學員應於報到後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訓練單位提出申請,經 審核無誤後得免繳自行負擔費用,訓練經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適合對象】 (一)參訓資格:以年滿15歲(含)以上之失業者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1. 具中華民國籍、2.新住民3.泰緬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4.泰緬、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並依就服法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5.跨國(境)人口販賣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二)參訓資格: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疾病,經醫師診斷喪失部分工作能力,其失能程度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二等級至第十五等級規定之項目,且未經雇主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通知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者。
(三)具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身分者,須於招生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各就業服務站進行職業訓練諮詢推介參訓,將推介單等文件繳交至本單位受理報名及確認報名者身分。
(四)不得報名:
A.民眾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
1.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結訓班次之訓後180日內。
2.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一年內班次之開訓日前三年內。
3.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適應期內離訓)、完訓或結訓日尚於報名
4.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以上離訓、退訓、完訓或結訓之職前訓練參訓紀錄(不含適應期內離訓)。
B.前項不得報名之參訓紀錄,以參加勞動力發展署及其所屬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或班次為限。
C.已參加職前或在職訓練計畫之學員,訓練期間不得報名參加本職業訓練計畫,如經查獲,應撤銷後者參訓資格。另外日間在學學生、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不得參加職前訓練。
備註: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說明如下:1.公司或行(商)號係指公司登記狀態為「核准設立」、「核准設立,但已命令解散」、「申覆(辯)期」、「列入廢止中」等。2.公司負責人者,包含董事長、副董事長、常務董事、董事、監察人、 獨立董事、執行業務股東、代表公司股東、訴訟代理人、重整監督人、 重整人、臨時管理人、接管小組召集人、接管小組等。 3.商號負責人者,包含負責人、合夥人。
如檢具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仍得報名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課程:1、擔任公司行(商)號負責人之單位屬非營利事業之證明文件。2、申請人已無從事事業經營者:(1)該單位已依法停(歇)業或解散之證明文件。(2)該單位已依法變更負責人,應檢附向目的事業之主管機關或財稅主管 機關變更登記之證明文件。(3)該單位出具與申請人解除或終止董事或監察人等委任關係之證明文 件,或申請人與該單位解除或終止董事或監察人等委任關係之證明文 件。(依民法第 549 條及公司法第 199 條、第 227 條等規定) (4)申請人遭該單位冒名登記為負責人,且無法提供上開證明者,應檢附 向檢察機關提出告訴之證明文件。
【證書類別】 結業證明
【課程說明】 (一)訓練目標:配合高雄市政府拚經濟推動科學園區,科技廊道,科技新創園區,轉型高階製造中心、增加就業優先的施政目標,本課程旨在養成具有資訊科技協作知識技能的財稅會計專業人才,以滿足南部地區企業界所需。
(二)就業展望:1.製造業或買賣業一般會計人員、稅務會計人員、出納人員等管理工作。2.進入會計師或記帳事務所之記帳部門、稅務部門或資訊部門,從事各相關工作。3.中小企業各階層管理人員例如:財務管理、總務或稽核助理人員。
(三)課程內容:就業市場趨勢分析及求職技巧、性別平等教育、職業道德與職場工作倫理、製造業會計、記帳法規、財務分析與企業診斷、基礎會計與實務、資產與負債的會計處理、公司會計與現金流量表、營業稅法解析與申報實務、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實務、電腦會計與資料庫、商用軟體應用與資料處理。
【備註說明】 (一)報名洽詢專線(07)216-9052 FAX:(07)271-0381 陳小姐。
(二)甄試時間:筆試-111年09月14日09時30分; 口試-111年09月14日10時30分。 (甄試當日請攜帶符合參訓資格之證明文件、身分證件、筆)。
(三)甄試地點: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 號7 樓。
當日請配戴口罩,並配合訓練單位量測體溫,若有發燒現象(耳溫≧38℃或額溫≧37.5℃),將拒絕民眾進入試場。
(四)報名地點: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 號7 樓
(五)報名方式:
1.直接至本單位親自報名。
2.於臺灣就業通網站(http://www.taiwanjobs.gov.tw/)報名之民眾,接獲本單位通知後應備齊身分文件至本單位繳交完成報名。
3.報名應繳文件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應於「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及「查詢個人相關資料同意書」簽名,如因故未能於報名當日繳交者,最遲應於甄試當天繳交。
(2)應繳文件: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及特定身分證明文件、照片1 式2 張(相片背面須寫上姓名)、學歷證件影本
4.截止報名期限日以有50 人以上報名,甄試當日以有30 人以上到考為原則,若報名或參加甄試人數不足將延後開班,每次延班不得超過14 日,最多延長2 次,若有延長招生期限之必要,將於臺灣就業通網站公告,並以電話或e-mail 通知報名民眾,若第2 次延班錄取人數或開班人數未達15 人者將予停班。
5.其他相關資訊說明,請下載附加檔案招生簡章。

修正日期:111.09.08



附加檔案:postfile_148459.pdf
張貼資訊: 推廣教育中心-陳小姐 
聯絡分機: 07-2169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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